各学院(机关、部、中心、离退休、图情档案、国科航)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引导广大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十佳教师评选管理办法》,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九届十佳教师(以下简称“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教育家精神,甘当育人“铺路石”。
二、评选范围
(一)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连续3年及以上,且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和实验教学岗位人员。
(二)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外籍教师。
(三)已获得近两届十佳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和校处两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十佳教师1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其中,师德模范2-3人,教学名师5-6人,最美辅导员1-2人,最美外教0-1人,并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决策部署,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育家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四个相统一”,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育人智慧、有躬耕态度、有仁爱之心、有弘道追求,综合素养过硬,育人成效突出。
外籍教师要求“知华、友华、爱华”。
(二)资格条件
1.师德模范。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关爱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充分发挥了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口碑,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2.教学名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学术成果发表、教学团队建设、学业帮扶指导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主讲课程达到校内同类课程领先水平,教学竞赛成绩突出,学生评价优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严谨治学,潜心学术,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成绩。
3.最美辅导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育人实效突出,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学生广泛赞誉。尊重学生人格,素质能力过硬,关爱学生成长,了解并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最美外教。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对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为学校国际化发展和开放办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及教师;在讲好中国故事、交大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和交大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三)无负面清单
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学术道德、教学事故、工作纪律、信访举报等方面受到处分且在影响期以内,或者近一年学生网络评教位于后3%,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由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及时处理评选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工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各学院(部、所、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实施。
六、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4年3月26日—31日)
学校印发关于开展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动员,确保人人知晓,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成功。
(二)师生提名(2024年4月1日—10日)
教职工和学生提名推荐的人选,报送被提名人所在学院办公室,作为开展推荐工作的提名推荐候选人。
(三)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2024年4月11日—30日)
被提名人所在学院党组织综合各方意见,对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被提名人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被提名人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十佳教师推荐人选(每个类别不超过1人)。向本单位师生公示3日后,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附件5—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51450378@qq.com;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322室);联系人:刘越,电话:62789996。
(四)评审评选(2024年5月6日—31日)
根据全校各学院推选情况,由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后,提交教师工作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出拟授予十佳教师荣誉称号的初步人选,并在全校师生中公示5日。
(五)审定公示(2024年6月3日—7月1日)
教师工作委员会评选确定的拟授予十佳教师荣誉称号人选,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向全校通报公布。
(六)宣传表彰(2024年9月)
学校、学院对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广泛事迹宣传和展示。学校拟于2024年9月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教师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推进相关工作。
(二)注重教育引导,抓好宣传报道。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要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既教书又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
(三)严格过程监督,做到公开公正。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评选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校工会要积极发挥在评选过程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各学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作用,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其他事宜由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具体安排。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第九届十佳教师评选提名推荐统计办法
2.重庆交通大学第九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工作安排表
3.重庆交通大学第九届十佳教师提名推荐表(供师生个人提名推荐用)
4.重庆交通大学第九届十佳教师提名推荐统计表(供学生班集体推荐用)
5.重庆交通大学第九届十佳教师提名推荐统计表(供统计提名推荐用)
6.重庆交通大学十佳教师推荐表(师德模范)
7.重庆交通大学十佳教师推荐表(教学名师)
8.重庆交通大学十佳教师推荐表(最美辅导员)
9.重庆交通大学十佳教师推荐表(最美外教)
10.重庆交通大学第九届十佳教师推荐汇总表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重庆交通大学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