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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浏览次数:    来源: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19日—7月14日

学习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本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教师实名注册后通过平台上“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进行自主学习。曾参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

四、学时认定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共为教师认定 4 学时。其中“思想铸魂”认定 2 学时,“固本强基”和“以案促学”各认定 1 学时。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获得认定学时后,教师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教师的学习时长,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各位教师可自行打印学时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组织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2.加强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实效和总结,切实增强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教师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见附件3)于7月14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要求见附件3),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刘老师,邮箱:1151450378@qq.com,联系电话:62789996。平台技术服务问题,请咨询党委教师工作部明老师,联系电话:62783450。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附件3: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