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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4:5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帮助新入职教师增强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培养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和《重庆交通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学校2023年新入职教师(含2022年未参加新入职培训教师),专职辅导员自愿参加。以各教学部门为单位选派报送,填报《参培教师汇总表》(见附件1)。

二、指导教师

1.各教学单位要为新入职教师遴选安排专业结对指导教师,负责新教师学科专业实践、融入教学科研团队等培养工作,填报《专业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

2.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学校教师发展促进委员会委员结对指导新入职教师,负责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职业发展等基本素养方面的培养工作。

三、培养内容

1.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新教师需完成《重庆交通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计划》规定的五大模块培训内容,并接受培训结业考核;有高等学校教

学工作经历的新入职专任教师需参加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校史校情两大模块培训。

2.培训对象除完成规定的五大模块内容外,还需完成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可能增加的其他专项培训。

四、培训形式

校本培训采取“专题讲授+专家会诊+小组指导+研讨交流+在线学习+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专家讲授为引领,专家会诊为引导,研讨交流为延伸,实践教学为重点,综合考核为把关来开展培训,培训期为一年。

五、培训考核与要求

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实施办法》要求,新入职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和考核。

1.实行培训过程考核与教师试讲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

2.实行培训学时制管理。完成规定模块的培训任务,岗前培训按上级要求进行,校本培训不少于60学时。达到规定培训学时且试讲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获得培训结业证书。

3.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文件要求,取得《重庆交通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是担任理论课程主讲教师的必要条件。

请各教学单位将《参培教师汇总表》和《专业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914101093@qq.com。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2619602

附件:

1.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参培教师汇总表

2.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专业指导教师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参培教师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参培

教师

性别

学历学位

毕业学院

所学专业

入校时间

手机号码

QQ号

一卡通号

政治面貌

备注





















































































备注栏:请标明新入职教师身份:1.专任教师(是否是兼职辅导员);2.有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的,参培信息仍由原单位填报。

附件2:

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专业指导教师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学院专业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所在教研室

手机号码

政治面貌

指导新老师

姓名
































































关于开展“项目式教学”学术研讨与推进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微课比赛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