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研修),面向全校教师提供优质学习资源,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本次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教师 2023 年 6 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应参加培训学习。
三、学习内容
通识与分学段结合,聚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字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提高学科教学能力。
四、培训要求
1.全体教师2023年8月31日前学完10学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计入教师培训学时,纳入教师培训档案。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参训人员管理,纳入各单位2023年度培训指标考核。教师工作部负责统筹与管理全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联系人明洪宇,电话:1898378092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