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八届十佳教师(以下简称“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甘当育人“铺路石”,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评选范围
(一)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连续3年及以上,且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和实验教学岗位人员。
(二)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外籍教师。
(三)已获得近两届十佳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和校处两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每年上半年启动评选工作,每次评选“十佳教师”1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其中,师德模范3人,教学名师5人,最美辅导员2人,并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决策部署,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教书和育人相统一,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养过硬,育人成效突出。
外籍教师要求“知华、友华、爱华”。
(二)资格条件
1.师德模范。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关爱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充分发挥了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口碑,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2.教学名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学术成果发表、教学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学业帮扶指导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主讲课程达到校内同类课程领先水平,教学竞赛成绩突出,学生评价优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最美辅导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育人实效突出,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学生广泛赞誉。尊重学生人格,素质能力过硬,关爱学生成长,了解并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组织领导
(一)由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及时处理评选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工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各学院(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5月22日前)
学校印发关于开展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动员,确保人人知晓,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成功。
(二)师生提名(2023年5月23日—26日)
教职工和学生提名推荐的人选,报送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办公室,作为各单位开展推荐工作的提名推荐候选人。
(三)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2023年5月27日—6月6日)。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党组织综合各方意见,对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召开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名额对被提名人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单,并按要求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附件5—9)。各学院(部)可推荐人数见附件10。
(四)汇总提名(2023年6月7日—6月16日)。根据全校各单位推选情况,由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推荐结果,报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教师工作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出拟授予“十佳教师”荣誉称号推荐人选。
(五)审定公示(2023年6月19日—7月15日)。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十佳教师”获得者在全校公示3天。
(六)事迹宣传(2023年9月初)。学校主页开通专题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十佳教师”获得者进行事迹宣传展示,各学院(部)对“十佳教师”获得者进行广泛宣传。
(七)通报表彰。学校拟于2023年9月教师节期间,对“十佳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教师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学院(部)认真落实,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推进相关工作。
(二)注重教育引导,抓好宣传报道。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要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既教书又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尊师重道,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严格过程监督,做到公开公正。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评选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校工会要积极发挥在评选过程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各学院(部)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作用,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禁各种形式的拉票等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评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涉及评选活动的其他事宜,由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具体安排。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 重庆交通大学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