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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5    浏览次数:    来源:

校党委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以下简称“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甘当育人“铺路石”,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评选范围

(一)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连续3年及以上,且在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和实验教学岗位人员。

(二)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外籍教师或外聘教师。

(三)已获得第五届、第六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和校处两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共评选10名,奖金每名10000元,其中,师德模范3人,教书育人楷模5人,最美辅导员2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提名奖。共评选10名,奖金每名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决策部署,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教书和育人相统一,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养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二)资格条件

1.师德模范。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关爱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充分发挥了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口碑,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2.教书育人楷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教学改革、教材、课程、专业、教学团队、实验(实训)室建设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真心关爱学生,育人成效突出。尊重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把科学研究、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指导学生,着力发现、培育创新型人才方面成绩卓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3.最美辅导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育人实效突出,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学生广泛赞誉。尊重学生人格,素质能力过硬,关爱学生成长,了解并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佳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旭煦

成员:白凯、任海涛、叶四桥、叶勇、吴新中、郑丹、刘明维、徐向阳、毛明勇、邵旭平、刘一华、张华。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确定各轮次候选人名单,及时处理评选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宣传部和教工部,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主任:白凯、叶四桥

成员:由宣传部、组织部、教工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国际处、信息化中心、纪检监察室、校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各学院(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根据评选工作需要,各学院(部)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与实施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4月下旬)

学校印发关于开展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动员,确保人人知晓,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成功。

(二)师生提名(2022年5月13日前)

教职工提名推荐的人选,报送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办公室,作为各单位开展推荐工作的提名推荐候选人。

学生提名推荐的人选,以班级为单位推荐总人数不得多于10人,报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办公室汇总。

(三)资格审核(2022年5月22日前)。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党组织综合各方意见,对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四)组织推荐(2022年5月23日—30日)。被提名人所在学院(部)召开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名额对被提名人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单,并按要求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各学院(部)推荐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5%以内。各单位汇总材料后请将汇总表和推荐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思政科办公室。

(五)汇总提名(2022年5月31日—6月8日)。根据全校各单位推选情况,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结果,确定初步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确定50名初步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网络点赞(2022年6月9日—13日)。学校主页开通专题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初步候选人进行宣传,每人附标准照(1MB以上,最短边不低于1000像素)及先进事迹材料。同步启动网络和微信专用通道,全校师生可为自己认可的十佳教师候选人点赞。评选活动期间,各学院(部)可对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

(七)综合评选(2022年6月14日—20日)。由学校十佳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条件和网络微信点赞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拟授予“十佳教师”荣誉称号和提名奖推荐人选。

(八)审定公示(2022年6月21日—7月15日)。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十佳教师”及提名奖获得者在全校公示5天。

(九)通报表彰。学校拟于2022年9月教师节期间,对“十佳教师”和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宣传部、教工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学院(部)认真落实,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推进相关工作。

(二)注重教育引导,抓好宣传报道。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要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既教书又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尊师重道,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严格过程监督,做到公开公正。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评选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校工会要积极发挥在评选过程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各学院(部)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作用,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禁各种形式的拉票、刷票等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评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涉及评选活动的其他事宜,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具体安排。

附件:1.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计票办法

2.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工作安排表

3.重庆交通大学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提名推荐表(供师生个人提名推荐用)

4.重庆交通大学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提名推荐统计表(供学生班集体推荐用)

5.重庆交通大学第七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提名推荐统计表(供统计提名推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