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部门概况> 职能职责> 正文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3-08-17    浏览次数:    来源:


单位(部门)性质:党政管理机构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开展师德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选树、师德失范警示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3.负责在职在岗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及考核,建立师德档案,协同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师德师风要求贯彻落实到教师引进、岗位聘任、聘期及年度考核、职称职务晋升、人才及荣誉称号推评等环节。

4.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服务,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服务体系,制定实施相关规章制度、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5.负责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市级岗前培训,开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教学理念与技能、教学实践诊断与评估、交大人物与职业发展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与考核工作。

6.负责开展全校分类分层教师专项培训工作,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落实上级有关教师培训的相关要求。

7.负责推进教师发展促进委员会、教学学术共同体建设,开展教学研究与咨询指导服务,促进教师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8.负责开展校级、市级、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培训与指导服务,建立教师教学竞赛选拔与培优体系,提升教师竞赛水平。

9.负责建设教师发展网络教学资源库,开展教师在线学习培训、网络直播讲座、教学信息技术培训与服务。

10.负责统筹教师师德失范相关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

11.完成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